(最後更新時間 2022/1/1 23:00)
營造工程管理乙級
開辦年分:2008
報考期間:第二梯次
(七月的第二個星期日 學術科同日考 上午術 下午學)
學科:60單&20複
術科:分ABCD四卷
A卷為4題法規問答(每題25分)
B卷為4題大地工程(每題25分)
C卷為4題營建管理(每題25分)
D卷為4題CNS基本圖學(每題25分)
共計400分 不獨立評閱 四卷合計達240分(含)以上為合格
(直白講 A卷20分 B卷40分 C、D兩卷均滿分依舊及格)
報名費用:學+術$1,240
報考資格:大學畢業(系所&年資不限)
歷年平均報名:10~30人不等
合格率:約1~2成
相關系所:土木、建築、工管、環工、營工
出路:工地主任、現場工程師、工地管理人員、工務助理、工務規劃師、監工人員
法條有點繁瑣 閱讀時務必要具備細心與耐心!
以下已蒐羅自2008年開辦以來考過的法條
全國法規資料庫 全國法規資料庫 (moj.gov.tw)
常出法規:(★表頻出度與重要性)
1.營造業法 ★★★★★
2.政府採購法 ★★★★★
3.建築法 ★★★★★
4.職業安全衛生法(含施行細則、教育訓練、衛生設施與衛生管理之部分)★★★★
5.營造業法施行細則★★★★
6.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★★★★
7.營造安全衛生設置標準 ★★★
8.營繕工程承攬契約應記載事項實施辦法 ★★★
9.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辦法★★
10.採購契約要項 ★★
11.營造業專業工程特定施工項目應置之技術士種類比率或人數標準表 ★★
12.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 ★
13.工程契約採購範本 ★
試後心得:待定
閱讀秘訣:
(1)背記載多項次的法條(有的題目會問哪些什麼什麼的...)
ex:舉建築法第58條為例 建築物在施工中,直轄市、縣(市)(局)主管建築機關認有必要時,得隨時加以勘驗 ,發現左列情事之一者,應以書面通知承造人或起造人或監造人,勒令停工或修改;必 要時,得強制拆除:
一、妨礙都市計畫者。
二、妨礙區域計畫者。
三、危害公共安全者。
四、妨礙公共交通者。
五、妨礙公共衛生者。
六、主要構造或位置或高度或面積與核定工程圖樣及說明書不符者。
七、違反本法其他規定或基於本法所發布之命令者。
(2)背金額、年份、人數、處罰標準
(3)抽象的詞彙要理解其意(會考解釋名詞)
ex:「統包」「聯合承攬」「負責人」「職業災害」「事業單位」「勞工」等等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