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最後更新時間:2020/4/13 00:15)

本人乃為一資深公路旅者

從屏東到台北 

上山下海 

經驗良多

要設計Any Pruduct之前

總得有一個發想動機

我的動機很單純

其實是因為

(1)公路標示格式不統一(正常應為三欄 但兩欄的很多 指的是省道或縣道交會的十字路口)

易使用路人誤導

(2)部分里程表未經確切量測數據 

(3)兩條要道的銜接路線指示塗黑  反而讓駕駛人更弄不清楚天南地北 

(4)2010年起  許多縣市陸陸續續透過合併或直升的管道形成直轄市

然而  卻僅有原縣區的要道上有(抵達)地名告示

原市區卻無  這很荒謬  

無形間彷彿還是要刻意區隔原縣區和原市區

 

建議設計

1.里程指示:

原則:

(1)以鄉界為例,指示範圍為位於前方路段之三鄉鎮市

下圖為台一線北上路段,大致位於麟洛與竹田邊境(運動公園一帶)

里程.jpg

(2)以縣市界為例,原理類似鄉鎮間的交界,在跨越縣(市)與縣(市)間的交界時,及列示後三縣市的剩餘里程,倘如該幹道並未途經縣治,則列出後三縣市距離駕駛人最近的鄉鎮。

(舉北門與布袋交界的八掌溪為例,駕駛人欲沿台17線(部分與61共線)北上,則雲林縣最近的鄉鎮為口湖鄉,彰化縣則為大城,台中市則為龍井)

下圖左為台一線381.5K(鳳山區)北上路段

下圖右為台十七線137.5K(北門與布袋交界)北上路段

最近三縣市剩餘里程.jpg

2.路線指示:

凡有鄉道(含)級別以上者,於十字路口處,路線指示則建議畫滿三欄,直行、左彎及右彎,如下所示。

指示牌範例.jpg

然而,當從A鄉鎮通往B鄉鎮的路途中,已達道路終點,或需轉換另一條幹道通往目的地時,則可同時列示兩條幹道之標誌,目前行駛之幹道列於上方,未來轉換之幹道列於下方。

接續路線指示.jpg

里程.jpg

3.市轄區的地名昭示:

高雄市

1.台十七線:

(1)建議於翠華路及左營大路口南北上路段標設左營區及楠梓區

(2)建議於翠華路及翠峰路口南北上路段標設鼓山區及左營區

(3)建議於中華二路及同盟路口南北上路段標設三民區及鼓山區

(4)建議於中華三路及河北二路口南北上路段標設前金區及三民區

(5)建議於中山一路及五福二路口南北上路段標設新興區及前金區

(6)建議於中山二路及青年一路口南北上路段標設苓雅區及新興區

(7)建議於234K處南北上路段標設小港區及前鎮區

2.台一線:

(1)建議於文守路43巷前南北上路段標設三民區及左營區(如下圖)

文守路43巷.png

3.台一戊線:

(1)建議於光復路及建國一路口南北上路段標設鳳山區及苓雅區

(2)建議於建國一路及凱旋一路口南北上路段標設苓雅區及三民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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