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最後更新時間:2020/4/13 00:15)
本人乃為一資深公路旅者
從屏東到台北
上山下海
經驗良多
要設計Any Pruduct之前
總得有一個發想動機
我的動機很單純
其實是因為
(1)公路標示格式不統一(正常應為三欄 但兩欄的很多 指的是省道或縣道交會的十字路口)
易使用路人誤導
(2)部分里程表未經確切量測數據
(3)兩條要道的銜接路線指示塗黑 反而讓駕駛人更弄不清楚天南地北
(4)2010年起 許多縣市陸陸續續透過合併或直升的管道形成直轄市
然而 卻僅有原縣區的要道上有(抵達)地名告示
原市區卻無 這很荒謬
無形間彷彿還是要刻意區隔原縣區和原市區
建議設計
1.里程指示:
原則:
(1)以鄉界為例,指示範圍為位於前方路段之三鄉鎮市
下圖為台一線北上路段,大致位於麟洛與竹田邊境(運動公園一帶)
(2)以縣市界為例,原理類似鄉鎮間的交界,在跨越縣(市)與縣(市)間的交界時,及列示後三縣市的剩餘里程,倘如該幹道並未途經縣治,則列出後三縣市距離駕駛人最近的鄉鎮。
(舉北門與布袋交界的八掌溪為例,駕駛人欲沿台17線(部分與61共線)北上,則雲林縣最近的鄉鎮為口湖鄉,彰化縣則為大城,台中市則為龍井)
下圖左為台一線381.5K(鳳山區)北上路段
下圖右為台十七線137.5K(北門與布袋交界)北上路段
2.路線指示:
凡有鄉道(含)級別以上者,於十字路口處,路線指示則建議畫滿三欄,直行、左彎及右彎,如下所示。
然而,當從A鄉鎮通往B鄉鎮的路途中,已達道路終點,或需轉換另一條幹道通往目的地時,則可同時列示兩條幹道之標誌,目前行駛之幹道列於上方,未來轉換之幹道列於下方。
3.市轄區的地名昭示:
高雄市
1.台十七線:
(1)建議於翠華路及左營大路口南北上路段標設左營區及楠梓區
(2)建議於翠華路及翠峰路口南北上路段標設鼓山區及左營區
(3)建議於中華二路及同盟路口南北上路段標設三民區及鼓山區
(4)建議於中華三路及河北二路口南北上路段標設前金區及三民區
(5)建議於中山一路及五福二路口南北上路段標設新興區及前金區
(6)建議於中山二路及青年一路口南北上路段標設苓雅區及新興區
(7)建議於234K處南北上路段標設小港區及前鎮區
2.台一線:
(1)建議於文守路43巷前南北上路段標設三民區及左營區(如下圖)
3.台一戊線:
(1)建議於光復路及建國一路口南北上路段標設鳳山區及苓雅區
(2)建議於建國一路及凱旋一路口南北上路段標設苓雅區及三民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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